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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2023年7月11日
文章 (36)
2026年4月20日 ∙ 2 分鐘
解析免除扶養義務:法院駁回的三大主因
在法律實務中,許多子女因早年遭雙親遺棄或虐待,成年後想聲請「免除扶養義務」。然而,法院對於免除扶養義務的審查有其標準,本文將分析法院駁回聲請的常見原因,幫助您在採取法律行動前做好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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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23日 ∙ 1 分鐘
不是主要照顧者,親子連結依然緊密
(文:郭靜儒律師) 最近兩位當事人不約而同分享了案件結束的心情,兩人剛好都是媽媽,在訴訟初期,都曾為了爭取孩子的主要照顧權而竭盡全力。然而,隨著時間推移,她們最後卻做出了同樣的選擇——透過調解,讓爸爸擔任主要照顧者。 這個決定並不容易,我陪著當事人從一審打到二審,一審雙方都極力攻防,最後法官判給了媽媽。然而,在爸爸上訴二審期間,媽媽因為工作的關係必須搬到其他縣市,這意味著媽媽少了後援,當媽媽因為工作必須加班,誰能接小孩、給予充足的陪伴呢?經過不斷的討論、分析與心境沉澱,媽媽相信爸爸以及阿公阿媽會好好照顧孩子,因此選擇放手。 案件結束2年後,媽媽傳來這樣的訊息,好讓人感動,雖然與孩子相處的時間變短了,但少了生活瑣事的摩擦,每一次見面都是「高品質的陪伴」,她們的親子關係,如同過往的親密。 我從兩位當事人身上也看見,婚姻中的她們都以家庭為優先,自己的需求往往擺在後面。離婚,卸下了婚姻中的各種角色後,終於有時間關照自己,追求工作上的表現,或是開創自己的事業,對於未來充滿了希望與期盼,而我也看著她們從一開始的低潮到現在閃閃發光的樣子,同時享受著與孩子相處的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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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11日 ∙ 2 分鐘
沒外遇、沒家暴,難道就離不了婚?
(文:郭靜儒律師) 「我沒有被家暴,他也沒有外遇,但我們真的過不下去了... 這樣法院會判我離婚嗎?」 如果您也正處於這樣焦慮、無助的狀態,請不用擔心。曾經有當事人轉述,社工告訴她「只被家暴一次可能離不了」—— 這樣的觀念,在現今的法律實務中,已經有修正的空間了。 「日常的磨損」也可以是離婚的原因 本所近期成功協助一件離婚案件,它之所以特別,是因為案件中並不存在一般人認為「婚姻無法忍受」的關鍵事件,例如家暴、外遇、經常性賭博、虐待子女等等。 法官關注的,反而是那些多數家庭都會遇到的「日常磨損」和「長期破綻無法修復」,例如個性、興趣、教養不一致、溝通不良等等帶來的衝突。這些差異及衝突所呈現出來的婚姻「現況」,才是法院判斷是否判離的關鍵。 例如,法院會審視以下狀況: 長期的零互動或分居: 夫妻倆已經各過各的生活、分房甚至分居,彼此鮮少談心或互動,彷彿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。 無止盡的僵局: 雙方在個性、興趣、教養等核心議題上差異過大,溝通不良,且衝突不斷。 彼此都已放棄努力: 雙方都無實際想要修復關係的行動,讓婚姻關係持續惡化,已無修復的可能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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